全国服务热线 15600099938

深圳税务师事务所转让 转让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转让价格 赵经理

更新时间:2024-10-22 09:28:00
价格:¥1000/件
中汉国际:一站式服务
手续:齐全
人员:留任
联系电话:
联系手机: 15600099938
联系人:宁经理
让卖家联系我
详细介绍

企业想要在当今经济体系下实现更高标准的盈利,拥有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必不可少,税务师事务所能为企业严控风险、把握机遇。中汉(北京)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现在有多家手续优良的税务师事务所转让,欢迎咨询。

税务师事务所转让条件:.



合规要求:转让方需要合法合规地经营税务师事务所,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。这可能包括持有适当的执业资格和证书,并满足注册或审批要求。

财务状况:转让方的财务状况通常是潜在买家关注的重点。买家可能会对转让方的财务报表、税务清单以及其他相关财务信息进行审查,以评估事务所的价值和潜在风险。

业务历史和声誉: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历史和声誉对于转让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。买家可能会对事务所的客户群体、合同、合作伙伴以及过去的业绩进行调查和评估。

团队和员工:事务所的团队和员工对于转让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。买家可能会关注团队的专业水平、经验和稳定性,并考虑员工的留任情况和转让后的安置方案。

客户基础和业务转移:税务师事务所的转让往往涉及到客户基础和业务的转移。转让方可能需要提供关于客户合同、客户关系和业务流程的详细信息,以便买家能够理解并评估转让的可行性。

保密协议和法律义务:转让方和买家之间通常需要签订保密协议,以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。此外,转让方可能需要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,例如向客户通知转让计划和变更等。

中汉(北京)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,专业团队,值得信赖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的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和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,规范香港、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进行联营的活动及管理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联营,是由已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、澳门律师事务所与一至三家内地律师事务所,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,在内地进行联合经营,向委托人分别提供香港、澳门和内地法律服务。

第三条 香港、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,不得采取合伙型联营和法人型联营。香港、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联营期间,双方的法律地位、名称和财务应当保持独立,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第四条 香港、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,应当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

相关产品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9号楼1102室
  • 联系电话:未提供
  • 联系人:宁经理
  • 手机:15600099938
  • 微信:15600099938
  • Email:26176754@qq.com